第432章 没有办法-《全村扶我卿云志,我赠村民万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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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刚这边忙碌的同时,陈念薇那边也没闲下来。

    只是她的忙碌和赵志刚不一样,赵志刚是打电话找人,她是打电话找律师。

    陈念薇联系了港城那边的朋友,辗转找到了一个专门做知识产权官司的律师。

    律师姓梁,四十多岁,据说在港城业内很有名气,打赢过几起跨国版权纠纷,上过报纸。

    陈念薇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和他说了一遍。

    周卿云的《山楂树之恋》,版权在他手里,没有授权给任何人,但文化局的王副局长背着作者跟港商签了授权合同,盖了公章,签了字,现在港商拿着合同要拍电影,作者不同意,但不知道该怎么做。

    律师听完,沉默了一会儿,问了一个问题:“你手上有没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版权声明?或者任何有时间戳能证明作者没有授权给文化局的书面文件?”

    陈念薇说:“有。作者本人就在我旁边,他可以作证。”

    律师在电话那头笑了,那笑声里带着一种职业性的无奈。

    “陈小姐,作证是一回事,书面证据是另一回事。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白纸黑字,不是你跟我说他说。你们内地的情况我不太了解,但在港城,合同就是合同,公章就是公章。你说他没同意,但你没有他不同意的书面文件,对方有政府出具的授权书。你说法官会信谁?”

    陈念薇握着话筒,手指紧了紧。

    “那你的意思是,这个官司打不赢?”

    “我没说打不赢,”律师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我是说,不好打。你们占理,但对方手里有‘武器’。这个武器虽然来路不正,但它是真的,是有公章的,是有签字的。在法庭上,它和合法的文件看起来一模一样。要证明它是无效的,你需要证据,需要时间,还需要……运气。”

    “需要多少钱?”陈念薇问。

    律师报了一个数字。

    陈念薇沉默了。

    那个数字不小,比她预想的要大得多。

    不是拿不出来,但如果砸进去,万一输了,那就是血本无归。

    “而且,”律师又补了一句,“对方手里有政府出具的授权书,在港城法庭上,这份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要看法官怎么判。港城虽然法律体系独立,但跟内地政府的关系摆在那里。有些法官,不愿意在这种敏感案子上得罪人。”

    陈念薇心里一沉。

    “你的意思是,他们会偏袒对方?”

    “我没这么说。我是说,有这种可能。在法庭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事。”

    “那如果打官司,要多久?”

    律师想了想。“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这种知识产权的官司最拖时间了。”

    陈念薇深吸一口气,说了声“我再想想”,挂了电话。

    周卿云在旁边听了,忍不住插话。

    “怎么判?那是我写的书,他们没经过我同意,这还能不认?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陈念薇挂了电话,看着他,眼神里有些无奈,也有些心疼。

    “律师说了,港城那边的法律体系和咱们不一样。他们认合同,认公章,认签字。咱们手里的证据,是‘我没同意’,是嘴上的,是人证。他们手里的证据,是‘政府同意了’,是纸上的,是物证。在法庭上,谁赢谁输,不好说。法官也是人,不是神仙。”

    周卿云沉默了。

    他想起那个林先生在机场说的话。

    “你们政府说的话,难道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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