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一会儿四人便吃完了饭,完杀拿出银票交给店家,说将对面那二人的饭钱一起算了,那店家却面露难色,犹豫良久,问道:“公子,你们有现银吗?这银票,我们一般是不收的。” 完杀感觉很奇怪,问道:“这里不依然是黎国边境吗?黎国的银票在这里为什么不能用?而且这张面额也不是很大啊,你们应该可以找得开吧。” 张修鹤轻笑一声,拿出银子给店家,又对青笛和完杀解释道:“淮水附近经常下雨,气候湿润,银票容易上霉。这些久在这里做生意的店家们,一般又不出去,收了银票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用出去,所以一般不收。不过我经常奔走黎国各处,还是用银票的。这顿饭我来请,等到邬国之后,你们花销不方便,可以用银票与我换现银。” 原来如此,没想到虽然都同是黎国的地界,不同的地方生活习惯居然相差这么多。 青笛也不跟他客气,连忙道谢道:“那就多谢张公子了。” 接着四人便一起坐船赶往建业。船行了一下午,抵达建业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 张修鹤尽足了地主之谊,请二人吃了建业的特色菜品,又为二人安排了建业较好的酒楼居住,等二人安定下来,他才回家去。 完杀跟这个邬国当地人也走了一圈,也算开阔了视野,如今四下无人,他便对青笛道:“夫人,我发现,邬国与黎国的民风很是相似,房屋建筑略有差别,他们说话的口音听了半天,现在也差不多能听懂了。相较南蛮啊,突厥啊,草原上的那些游牧民族啊,是最像我们黎国的了。” 青笛点点头,解释道:“我上朝的一年里也不断听朝中大臣们提起过邬国,如果把黎国的国土比作一只雄鸡的话,邬国所在的位置就是这只雄鸡的腹部,他们无论是从民风还是从朝堂的政治构架来看,都像极了黎国,他们也可以看做是一个自立皇帝,自掌政权的黎国附属国,而且这里的人不像其他边境那样,总是扰民生事。黎国与邬国也只有二十多年前爆发过一场战争,其他时候,两国之间都相安无事。” 完杀想了一下,点头道:“对,邬国和黎国之间真的很少打仗,而且我也非常奇怪,为什么黎国不一举歼灭邬国呢,邬国的位置实在是不尴不尬,就这么一块,一面环海,三面都是黎国……” “因为邬国并不会给黎国带来任何威胁和损失啊,像邬国的盐贩子,那也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乱不了两国之间的和平。而且邬国也可以在黎国的规则之下获取利益,从来不会打破黎国的规则。”青笛道:“只有不聪明的人才会想到要去破坏规则,而邬国这里的人很聪明,他们可以遵从黎国的规则,在规则之内获取利益,还获得老百姓的欢喜。你也感觉到了吧?这里边境人民的关系都挺好的。” 完杀点点头,道:“是啊,感觉到了,除了黎国盐商对邬国盐商深恶痛绝之外,百姓相处的倒还是挺不错的。” “百姓从来都只需要想着自己的生活就好了,他们可能对皇城里近日来的一系列内乱都还毫不知情呢,他们从来也觉得,能让自己过上安稳日子的就是好皇帝,从来不会在乎改朝换代,在乎谁当了下一任皇帝。” “夫人说的有道理,我也算是开阔了眼界了。”完杀抓了抓脑袋,微微一笑,他现在对青笛越来越有信心了,在青笛假扮太后的这一年里,她真的成长了许多,虽然还不知道她与楚遥岑哪个更厉害,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青笛一定会搅地那些杀害楚遥岑的凶手们不得安稳。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