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黎诺依看着美景,轻音水滴沉默,我看资料,车里一直都陷在某种微妙的寂静。只有车的发动机声音在提醒着众人,时间还在流逝。 “喂,你们也对不吃稀饭那队人的离死亡感兴趣吗?”终于,雁过拔毛开口说话了。 “我主要是无聊,赖死赖活的跟去混时间。”我张嘴便说瞎话。 黎诺依捂嘴笑“我嘛,主要是丈夫想来,作为一个贤惠的妻子,我只有跟着来了。” 这妮子咬死不放夫妻档设定,说了许多次没效果后,我现在已经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们俩都结婚了?太可怕了,才多大年纪啊?”雁过拔毛表示自己很震惊,可表情却十分八卦。 “我们家乡那地方小,所有人都早婚。像我和我丈夫的年龄,已经属于晚婚一族了。”黎诺依瞎话说的我还顺溜。 “你认为不吃稀饭这个人怎样?”任由两个女人自由发展下去肯定会纠缠不清,我立刻岔开了话题。 雁过拔毛一愣“说不清,他长的有些小帅,是我喜欢的类型。可你们说他这人,很可能两天后要死翘翘了,干嘛还不赶紧去享受人生,非要跑回阴山村受罪?根据行程,后天我们顶多走到白滩。他如果真死了,难道我们还要负责将他的尸体抬回去?” 这女人的性格果然有些腹黑,一边说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一边满不在乎的诅咒自己喜欢的类型死去。名为女人的物种太复杂了! “他,写了公证。死了当地埋,不用理。”一直沉默的轻音水滴抬头说出这句话,然后又低头闭眼。 “呵呵,有意思。”雁过拔毛一阵坏笑“不吃稀饭虽然憔悴,但没看出他有随时会死的觉悟。”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惊人的准确,我也很认同她的话。桑林确实不像是已经做好死亡准备的人。 黎诺依问雁过拔毛“你为什么要去阴山村呢?” “我一直都喜欢户外运动,既然有人买单,旅游十多天不需要花一分钱,而且还能报纸甚至电视。这么好的机会当然要抓住。万一被广告公司或者某个导演挖掘了,我从此踏星路,摆脱现在的贫寒生活了。”雁过拔毛揉了揉头发,眼睛发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