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可我真的丢了200块钱……” 黎维娟见贺晨骂过郑薇又责朱小北,本来很震撼很高兴,可听着听着就不对味了。 什么叫‘我知道我相信’? 你贺晨知道朱小北相信朱小北,那指责朱小北偷钱的我算什么? 假的! 果然都是假象! 什么狗屁的帮理不帮亲,都是做样子的。 先抑后扬,先扬后抑,贺晨这是要给她演领导的艺术是吧。 前面的话全是废话,全都不重要,不是领导真正想说的,后面的话才是重点,才是真心话。 屮! 黎维娟自觉猜到了一切,但她也只敢再次提醒她是受害者。 “不要急,现在就轮到说你的问题了。”贺晨看向了黎维娟:“你之前对于郑薇和朱小北的指责,并没有问题。 这都是正常且合理的愤怒。 可当你在说出你丢了200块钱后,还要拽着朱小北不许她走,要搜她的身,一切都变了。 你的行为远比刚才她们不经你同意强行开你柜子拿你日用品用还要过分! 你凭什么搜身? 你有这个权力吗? 没有! 所以如果你刚才坚持要强行这么做,你就是违法行为! 还有你一开口就将朱小北当成偷你200块钱的贼,直接当众嚷嚷出声,逼迫朱小北要当众自脱衣服自证清白。 这更是非常恶劣的违法行径! 你调查清楚事实的真相了吗? 谁主张谁举证! 既然你说朱小北偷了你200块钱,是偷钱贼,那就不是她要因为你一句没有任何证据的话就要当众脱衣服自证清白,而是你就要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话。 可你有证据证明是朱小北偷了你200块钱吗? 如果没有,那你就是污蔑他人,然后为了你这个想当然的胡乱揣测,就侮辱他人,逼迫他人当众受辱! 第(1/3)页